自2020年4月1日起,政府已進一步優化科技券,將每個獲批項目的資助比例由三分之二提高至四分之三,每名申請者的資助上限由40萬元增加至60萬元,而獲批項目數目的上限亦由四個增加至六個。
「科技券先導計劃」旨在資助本地中小型企業(中小企) 使用科技服務和方案,以提高生產力或升級轉型。想了解更多請按這裡。
一般而言,只需在港登記企且有實質業務運作一年的企業均可申請,「空殼公司」或主要業務大部分在香港境外進行的企業,則不被視為在港有實質業務運作。此外,申請企業亦需符合政府訂明的中小企定義(少於 100 人的製造業企業,少於 50 人的非製造業企業)。想了解更多請按這裡。
合資格企業可透過科技券計劃管理系統提交申請書。想了解更多請按這裡。
你只能夠在同一時間提交一份科技券申請書。申請者完成較早前獲批的項目及提交項目最終報告後,方可提交新申請。想了解更多請按這裡。
針對科技券計劃資助的項目,計劃有詳細的科技服務及方案列表,想了解更多可按這裡,當局亦會按個別情況考慮企業提出的申請。但需注意的是,申請科技券計劃資助的企業,必須事先獲得批准方可開始推行項目。
計劃提供的資助總括可用於四個方面:
不可以,一般營運成本如樓宇租金、員工薪金、行政費用及市場推廣費用等均不會獲科技券計劃資助。想了解更多請按這裡。
資助額佔項目費用四分之三,上限60萬,最多可申請四次。科技券供應商須在12個月內完成項目,而同一時間只可以進行一個項目。想了解更多請按這裡。
必須應用在科技系統項目上,有很多人想知如何用科技券買電腦、相機等,記著純粹買硬件是不能獲得資助的。還有,科技券亦不支援一切日常支出,包括租金、人工、市場推廣等費用。想了解更多請按這裡。
創新科技署收到申請書後,會查核申請企業的資格及作初步評估。合資格的申請將由科技券計劃委員會考慮,評審準則包括:建議項目與申請企業的業務是否相關、預算是否合理、推行細節是否合理,及有關顧問或服務提供者是否有不良記錄。想了解更多請按這裡。
不一定,企業可自行申請科技券。
科技券已納入為創新及科技基金的恆常資助計劃,全年接受申請。